龙岩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龙岩市教育局资助中心

>网站首页>>内容详情

《关于开展“阳光助学”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13 16:38 发布单位: 龙岩市教育局资助中心 浏览量: 1493 【公开】

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教育纪检监察工委印发《关于开展“阳光助学”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综合监督单位纪委,驻各县(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现将《关于开展“阳光助学”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岩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龙岩市教育纪检监察工委

2022年3月25日

 

 

 

关于开展“阳光助学”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要求,巩固拓展提升“点题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防范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市纪委监委“领题问效”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学生资助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阳光助学”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有关教育方针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按照“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围绕中职国家助学金、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学生营养餐补助等助学资金,紧盯发放流程、资金流向、关键岗位等强化监督检查,把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抓手,实现资助全覆盖、无遗漏、应助尽助,切实维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创建龙岩“阳光助学”亮点品牌

二、监督重点

(一)整治落实资助政策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学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学生资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落实资助政策,将学生资助资金监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等考核内容。教育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完善年度支出计划、按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切实履行对所管辖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的监管责任。各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明确责任主体、人员分工。严查对学生资助资金监管不力,不认真执行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受助标准、对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另行收费、对享受政策学生“先收后退”等问题。

)整治资助政策宣传走过场不到位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和学校构建上下联动的宣传体系与工作机制,将资助政策宣传纳入议事日程,因地、因校制宜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生动活泼的政策宣传,加强偏远地区、偏远学校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学生和家长知晓率,扫清政策宣传的“盲区”。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各地各校每年要定期公示资助政策,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资助对象名单(不得公示学生敏感信息)。严查宣传不到位、走过场,将国家资助政策作为学校招生优惠政策进行宣传等问题。

(三)整治资助对象漏报、认定不精准问题。督促线上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数据共享工作机制,整合国家、省、市资助信息平台,通过“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福建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e龙岩”等平台精准识别出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在校生,确保困难学子资助“一个都不能少”。线下有关职能部门及各校建立特殊困难学生资助量化评估机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因素、特殊群体因素、学生消费情况等因素进行量化评估计算分值,分值切线以上即可得到资助,减少困难认定中的主观因素。严查履行职责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给困难学生享受助学政策设置障碍;工作失职失责,导致资助对象认定不规范、不精准、遗漏建档立卡等问题。

(四)整治优亲厚友、截留侵吞等违纪违法问题。督促各地各校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规范学籍管理,杜绝“双重学籍”、超学制年限资助等问题。推动教育职能部门将资助资金发放情况列入日常督导范围,每年定期开展资助核查工作,及时掌握资助政策落实。督促各地各校完善信访投诉机制,通过设立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咨询邮箱等多种途径,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查通过伪造材料、虚报情况等方式骗取、套取资助资金问题;将资助资金截留或者挪作他用问题;在资助认定、审批和发放中不讲原则、把关不要,有失公平公正等优亲厚友问题;违规向受助学生索要财物、收取费用或提供有偿服务等吃拿卡要问题。

三、监督措施

(一)纪委牵头监督,开展专项行动。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市、县两级驻教育局纪检监察机构牵头负责“阳光助学”专项监督检查中的协调、调度和推进。加强与巡察、审计部门的衔接和配合,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及相关学校及时解决学生资助中的突出问题。建立通报、调度、总结工作机制,定期展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监督行动有效做法、整改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及工作迟缓的反面典型。

(二)强化数据赋能,做到精准监督。运用好“制度+科技”监督手段,进一步推进与同级政府各职能部门数据对接,将教育、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学籍、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等数据打通,将发放的各类助学资金纳入信息平台系统监管,实现所有学生资助资金发放情况及时预警、定期比对、在线监督。

(三)实行线索起底,集中分析研判。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方式公布“阳光助学”专项监督工作举报电话(邮箱),收集群众举报投诉信息,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发挥好“室、组、地”联动监督作用,对近年来群众反映有关教育领域的民生专项资金发放问题相关信访件、e龙岩平台、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投诉等情况进行全面起底和集中研判。

(四)常态一线调研,随机明察暗访。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定期与教育部门、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家长沟通交流,多方了解困难学生在助学政策中的诉求和问题。市县两级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要组织明察暗访小组,通过实地查看学校发放学生补助资金财务凭证、补助人员名单等方式,重点围绕“三个一致”(即拨付与发放资金总量一致、发放对象与实际持卡人一致、应发金额与实收金额一致)开展比对核查和问题分析。对存疑情况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入户核查、电话核查或入校访谈并综合研判,做到重点问题线索逐一排查,“一个不漏”,“一查到底”,形成问题清单。

(五)严查典型案件,精准追责问责。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优亲厚友、遗报漏报等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三查”、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同时,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对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够及时纠正的经办人员,按照市委3号文件、“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依纪依规免于问责。

(六)坚持以案促改,巩固工作成效。要将“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对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体制性、机制性、普遍性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全面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找准助学资金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同步查找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边监督边整改边总结,形成制度规范,不断巩固深化专项监督检查的成果。

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刻认识开展“阳光助学”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用心用情用力把这项工作做好。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实,切实把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细落地落实,使广大困难家庭学子从中感受到党的政策的温暖,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各县(市、区)驻教育局纪检监察机构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向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情况表》(模板见附件),各综合监督单位纪委将典型经验做法不定期报送。

根据“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工作要求,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本方案开展监督检查,不再另行制定文件。

附件:龙岩市XX县(市、区)“阳光助学”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表.xls



评论

还能输入140

用户评论

龙岩市教育局主办     技术运营支持:福建智慧海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Copyright©2022 www.longyanedu.net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 闽ICP备09006768号

经过核实,本空间由于存在敏感词或非法违规信息或不安全代码或被其他用户举报,
已被管理员(或客服)锁定。
本空间现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解锁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锁定人处理。

当前机构空间已被管理员(或客服)封锁。
目前机构空间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重新开放,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管理员(或客服)处理。